2007年3月17日星期六

2007年3月16日星期五

京沪机场打车经

这样的文章,男性时尚杂志照样可以登。转自FT中文网,作者:小子。
2007年3月16日 星期五


由于经常往返京沪出差,我的神经系统每次都会在“从机场打车回家”这段旅途中,承受超乎寻常的压力。由于从起点到终点的距离长短,可能无法满足司机师傅的预期,从关上车门的一刹那起,一场“暗战”一触即发,经过无数次与司机的斗智斗勇,终于,我在唠叨、抱怨、罗嗦中成长起来,摸索出能让心情大好的“机场打车黑话”, 京版沪版,各成系统。在北京上海这两座城市,一种心情,绝对是各自表述。南方的“差头爷叔”(上海话中的“出租车叔叔”之意)比较知足常乐,涵养功夫好,从虹桥机场出发,只要车费超过25元,一般他们就不会有什么怨言。万一运气不好,他们也很少情绪“豁边”(上海话中的“出格”之意),最多冒出一句“今朝拉到侬算我倒霉”及感叹词若干,随后便开始以沉默表达对你的不满。往往此时他们会把收音机调到音乐台,你也正好可以趁着这个时候听几首新出炉的流行歌曲,以备今后在卡拉OK里炫耀自己“与时俱进”的小资细胞。“北京的哥”就比较难伺候了,一打表,50元车费+10元机场高速费,不能算少了吧,可这在各位司机大哥眼里也简直是奇耻大辱,从他们守株待兔的心理上来分析,你这位客人,压根儿连个兔子也算不上,最多只能是个小蚂蚁,实在太不够塞牙缝了。“噪音攻势”是他们屡试不爽的战术,拿出相声演员的口才和智慧,一路向你展现语言的艺术,非得榨出藏在你羽绒服下的“小”来。要是碰巧车里还惊心动魄地播放着某位大师的评书,抑扬顿挫,长短句结合,你那刚刚逃离飞机引擎轰鸣声的耳朵,马上就替大脑做出了投降的决定,紧接着是良心上的自责,真是,怎么这么对不起人家——师傅排了四个小时的队啊,排队的时候不开空调冻得他啊,这已经是最后一班飞机了啊……等这样到了目的地,司机终于说出了他的目的“您就再加十块二十块吧”或是“这零钱咱就不找了吧”,你会觉得,恩,这正常,这应该,于是你掏钱,你下车,你最后还送了客。明着问你要钱,只有北京司机才敢有这样的顺理成章;上海司机胆小,守规矩,善于化悲痛为力量,他们为乘客“洗脑子”的方式具有一定的长远性,并不只看中眼前的“一锤子买卖”。
有一次我从浦东机场打车到南汇周浦镇,这个地方也在浦东,车费大概90多元,相对于从浦东机场到市区的150元,司机显然觉得这笔生意做亏了,就语重心长地教导我,今后从浦东机场打车,无论去哪里,都和候车队伍的管理员说去“奉贤”,由于距离短,只要登记一下,司机就能再次返回机场,不需要排队,也能拉下一位客人。乘客“懂经”,司机开心,省油又能省时间,“奉贤”二字,简直就是构筑浦东机场“和谐小社会”的金科玉律,按照这样的道理,在北京首都机场,你应该说到哪里,才能做到乘客和司机双赢呢?根据我的调查,100元车费,是到北京机场排队拉客司机的满意底线,也就相当于从机场到天安门的距离。如果你要去的地方,在这个距离以内,为了自己不挨骂,不受气,不遭白眼,不被绕路,不被加钱,你就应该对候车队伍的管理员说去“望京”,这样,司机就能开开心心地把你送到目的地,然后再开开心心地回到机场。除了“望京”,你说到“大山子”、“丽都”都可以帮助司机来一个漂亮的“机场回马枪”。还有一个我经历过的惨痛教训就是,在离“丽都”两公里都不到的酒仙桥路,有大名鼎鼎的798工厂和很多外资企业,建议要从机场去那里的朋友,一定不能说到“酒仙桥”,因为那里偏偏是“机场免排队折返”的盲区,要是让管理员听到“酒仙桥”,那个倒霉的司机会在一路上把他的怨气全部发泄在你身上,除非你愿意让荷包出点血来平息这场原本可以避免的“祸事”。如果最后要再总结一下,从浦东机场出发,就说去“奉贤”,也算是为司机大哥“奉献”爱心;从首都机场出发,就说去“望京”,这样就能“忘记”很多不愉快。至于说到那100元车费的满意临界点,我真替北京奥组委捏一把汗,不知道他们在选址的时候,有没有把司机大哥们的这个如意小算盘也考虑了进去。万一从机场到那些场馆的车费都不足100元,乘客和司机不都变成了一颗“恨宰的心” ?还是说真到了奥运时,全城司机都怀着崇高的爱国精神“集体罢宰”?在黑车(约7.6万辆)比正规出租车(约6万辆)还多的中国首都北京,这还真是一个谜。

2007年3月14日星期三

通勤者和通勤车


计划买车时看了很多款,其中一款备选是克莱斯勒出的PT漫步者。PT意思是Personal Transportation,可以翻译成“个性化交通工具”。这车是挺个性,看图片圆圆滚滚的,特别古典,让人想起伦敦的大黑出租车和电影里三十年代芝加哥黑帮的座驾。而且最重要的是,它在我们的预算之内。作为一辆纯进口车,很多人看了它的图片都说它看上去比定价更贵上5-10万。

但到4S店看过样车后这车还是被PASS掉了,主要原因是它比图片上看着小。作为一个工薪族的第一辆车,这么一辆小众的车,跟它要承担的通勤车的身份实在有点远。作为一个通勤者,我得买一辆更大、更“实用的”。

E.B.怀特说,有三个纽约。一个属于土生土长的男男女女,他们眼中,纽约从来如此,它的规模,它的喧嚣都是天生的,避也避不开。一个属于通勤者,他们像成群涌入的蝗虫,白天吞噬它,晚上又吐出来。一个属于生在他乡,到此来寻求什么的人。照此说来,也可以说有三个北京。一个属于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他们不用理会户口和春运;一个属于通勤者,城铁和京通快速路是他们的主干道;还有一个属于移居者,他们白天在798和床上,晚上在糖果和金鼎轩。

通勤这个概念,我从小就有体会。我家在四川的一个三线工厂,用我爸的话说就是当年一领导坐在直升机上挑中了这个美国人发现不了的山沟沟,于是整个工厂就不计成本地搬了进来,附带建立起了自己的家属区、子弟校、职工医院……一个国营工厂基本上就是一个独立的封闭小社会,像孤岛一样被周围的农村包围着:我们是农村人么?当然不是。我们是城里人么?好像也不是。这是一个连公交线路都没有的地方,每天只有自己厂里的几趟班车往来于16公里外的城里。有一些职工跟城里人的结了婚,或者本来就是从城里招来和调来的,他们就成了我小时候看到的“通勤者”——住在城里,到郊区上班。每天早上6点钟,我在厂门口跑步时,两辆一般没坐几个人的通勤车开出去;7点半拉上班哨前,车装的满满当当地回来,车上下来的人缓步汇入进厂门的人群中。下午拉下班哨后,厂门口涌出来的人流,大部分去了家属区,只有这些“通勤者”,急急忙忙地赶向等着他们的通勤车。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下班去。厂门口的这条标语似乎是专门写给他们的。

工厂的子弟,生活道路基本上以初中毕业为分界点。在此之前,大家一起上婴儿室、幼儿园、子弟小学、子弟中学。虽然父母官职不同,但小孩们都一点身份观念没有的平等长大;在此之后,有人进了技校准备以后进工厂(比如我最好的朋友),有人去读外面的中专和职高(比如我们班最聪明的女孩),也有人凭分数或父母关系进了城里的高中准备将来考大学(比如我)。在解决住校问题之前,我也曾经当过一阵“通勤者”。早上乘最早的班车进城,下午赶班车回家,根本没有时间去和新认识的那些城里同学逛街、踢球。跟他们相比,我们这些从城外各个工厂来的学生多少有些格格不入:拘谨、羞涩,不大合群,有些他们的“切口”不懂。一句话,有点乡气——虽然我骄傲地说,我们厂里自己的闭路电视能收看卫视中文台,我看《东京爱情故事》比你们早。所以我至今对一个据说后来“混社会”了的女生有好感,不光是因为她好看,还因为有一次放学我站在街边等车时,她和一个其他班不认识我的女孩经过,主动给我打了招呼,走过后还跟那问“这人是谁的”女孩低声说“……长得多乖的”。她肯定是低声说的,但我也肯定自己是听到了的。

从距离和交通方式来说,现在的我不属于通勤者。因为现在我的房子虽然小,但还在二环内,离单位步行不过7、8分钟。但从身份看我又的的确确是通勤者,两点一线,在办公室枯坐。“通勤者生前,跑了不知多少里程,但他从来不曾漫游过。”还是E.B.怀特的话。

通用汽车公司的总经理早上5点半就起来修理小家电,工科出身的他喜欢自己捣弄这些电器玩意;正处在事业上升期的公司中层经理在家里晚饭后就回到书房,用带回家的文件组织了一道防御圈,把自己和妻子隔离开来。这是阿瑟·黑利的《汽车城》里的两个让我久久难忘的细节。这两位汽车公司的“白领骨干精英”也是典型的通勤者。大学里看这本书时,这样的“企业战士”形象令我心醉神迷。现在我依然觉得把这本书里的一些描述设置为工作和生活目标不错,只不过偶尔我也想甩掉“通勤者”的身份漫游去。

春天


孩子们将春天严实地留在棕色的小拳头里,而成年人对春天将信将疑,他们把他留在心里。
——E.B.怀特


没有什么比一个孩子宣布他不想吃东西更令大人伤感了。同理,一条平时吃起狗粮来嘎嘣嘎嘣的小狗突然对食物无动于衷给人的感觉也是如此。当今天早晨狗妈开着车离开时,KIMI在车库里嗷嗷叫着,神情激动。跟我上楼回屋后,他不再像平时那样神气活现,整个上午都无精打采地趴在沙发,既不喝水,也不吃东西。偶尔门外传来电梯门开合的声音,他就蹦下来守到门口。可是门并没有打开。他耷拉着耳朵回来,重新跳上沙发。

中午时候,我在客厅吃饭,他还是卧在书房沙发上。后来居然吐了。这是他今年第一次吐。不就半天不见,难受成这样?

2007年3月7日星期三

银河里的漂一代


波音747徐徐着陆。
房屋渐渐地变得又高又大。世贸中心,帝国大厦,克莱斯勒大厦。
弗兰克·西纳特拉的《纽约,纽约》曾经是我喜欢听的一支歌曲。
“如果我能在这儿做到,我同样也能在别处做到。”
我还想得到什么呢?在这儿,或是在别处。
我赢得过种种荣誉,然而这一切都已成为过去。
我还不到32岁就获得了许多荣誉,但我获得过最高荣誉吗?
来美国踢球,这难道是一次新的挑战吗?抑或是我向足坛做漫长告别的最后一站?
我满腹狐疑。我得在美国的足球场上闯荡四年。
我真甘愿这么俯首帖耳吗?
我跨过那道白线,向那位移民局官员出示护照和证件。他问我:“你为何来美国旅游?贝克……贝肯先生……”他只是重复了一遍,之后没有再向我发问。
我勉强地回答:“我是来美国踢足球(football)的。”
他从上到下把我打量了一番,似乎不相信我的身材能搞竞技运动,“你肯定吗?”
我知道自己犯错了,“抱歉,我是来踢足球(soccer)的。”

在自传《半世球魂》中,足球世界的上一位B字头巨星,被称为“皇帝”的贝肯鲍尔回忆了自己1977年5月从“德甲好莱坞”之称的拜仁慕尼黑加盟北美足球职业联盟的纽约宇宙队的那段经历。虽然美国张开双臂来拥抱了他和同时加盟的贝利、克鲁伊夫等足球巨星,但美国之外的媒体、尤其是足球中心欧洲的媒体,却都为这群“淘金者”唱着哀歌。看得出,皇帝至今对此仍然耿耿于怀。
将近30年后,足球世界的又一位B字头巨星——大卫·罗伯特·约瑟夫·贝克汉姆也准备脱欧入美了。他要离开的是有“银河舰队”之称的皇家马德里,他要去的是洛杉矶银河队,紧邻好莱坞。

黎明

我已经浪费了五年光阴/在曼哈顿/生命凋零/才气耗尽;我二十几岁的青春/在市场待价而沽/在办公室里昏厥/在打字机上痛哭;沉郁地劳作五年/从二十二到二十七岁/银行里没有一毛钱/值得一看 ——艾伦·金斯堡 《我的黎明骊歌》

有关他前途的决定一开始并不是由他自己做出的,做决定的是皇马最有实权的三个人,他们在1月8日那个礼拜一在俱乐部训练中心举行了一场事后将被形容为“内阁危机会议”的紧急磋商。这个三人组的成员:罗曼·卡尔德隆,俱乐部主席;佩特拉格·米亚托维奇,竞技总监;法比奥·卡佩罗,主帅。
在赛季开始的时候,卡佩罗发誓将为三年粒米无收的俱乐部带来成功,但是现在这一任务看来希望渺茫。在之前的周末,皇马已经不吉利地输给了拉科鲁尼亚,尽管后者在西甲中已经连续9场不胜,并且自去年11月以来就没有进球。而在更之前的一场联赛,也就是去年圣诞节前最后一场比赛中,皇马在主场0比3输给了维尔瓦,这支升班马球队里的好些球员甚至一般的西班牙球迷都不认识。
所有人都在摇头。在足球传统中,这种情形下一般是教练走人。但是卡尔德隆的主席职位是同卡佩罗捆绑在一起的,因为他已经把一切都押在卡佩罗身上了。如果卡佩罗走人,他也恐怕得走人。
所以认为祸首在球员的共识很容易就达成了。两场惨败之后,卡佩罗做出了一般大牌教练少见的举动:在赛后新闻发布会上,不是维护而是尽情羞辱自己的球员,说他们像垃圾一样一钱不值。在“危机”会议上,说话的主要是卡佩罗,他点出了应当(作为替罪羊)被清洗的球员。排在名单上第一位的是三次世界足球先生罗纳尔多。紧随其后的就是贝克汉姆。
卡佩罗提议立即卖掉罗纳尔多,而贝克汉姆则不再续约。这多少令卡尔德隆一惊,毕竟他一直公开表示希望英国人留下,而且已经准备好了一个翔实的续约合同文本,其细节计划于周五(12日)在马德里同贝克汉姆的代表讨论。
不过,也就是这时,另一个针对贝克汉姆的行动也已经到了要见分晓的边沿。这一方的主角是蒂姆·莱维克,洛杉矶银河队拥有者AEG集团的主席。国际足联禁止球员在现合同结束半年前与其他球队展开谈判——于贝克汉姆而言,这个期限是2006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莱维克和他之间不能有任何实质性接触。不过早就认识并有过合作的双方有一个共识:一旦届时贝克汉姆和皇马还没能续约,双方立刻进行谈判。
在新年到来那一天,莱维克立即启动了和贝克汉姆经纪人西蒙·福勒的联系,这之后的11天被他称为一场“疯狂的冲刺”。到周末(6-7日)时,莱维克已经清楚地意识到有戏了,但接下来还有大量的细节需要明确。在贝克汉姆最终落笔签字前,双方律师已经连续熬了两个通宵。周三夜里,去纽约公干回来的莱维克从飞机上一下来,就在洛杉矶机场大厅里失物招领台旁边的一个酒店免费电话柜台上,代表银河队在合同最终文本上签下了字,此时是美国太平洋时间晚上9点半,马德里时间早上6点半。
“我必须抓紧一切时间,”莱维克说,“贝克汉姆的代表周四又要和皇马谈判,我们必须在这之前让他们知道我们这边已经OK。否则我担心他们突然告诉我,‘我们刚刚和皇马续约两年了。’”
但是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莱维克在太平洋时间第二天早上4点就醒来,希望得到来自马德里的好消息。可惜没有。贝克汉姆的律师之一在从伦敦飞往马德里时被飞机延误了两个小时,因此他们的回复必须延后。
可是,为了让签约贝克汉姆这件事造成轰动效应,莱维克之前已经在几家重要报纸上预定了整版广告。周五出版的纽约时报广告截稿时间是太平洋时间周四早上6点。如果贝克汉姆在之前没有签约,AEG只能撤下广告,他们将为此付出10万美元的违约金。早上6点很快就要到了,AEG市场部的人冲着莱维克大叫:“究竟该怎么办?广告到底上不上?”
“撤,”莱维克回答。
但这时纽约时报因为有突发新闻而通知可以晚点截稿——不过也就给了20分钟。10分钟后,早上6点10分,莱维克接到了来自马德里的电话:“登广告吧。”
“合同接受了?”
“合同接受了。大卫决定好了。我们已经通知皇马他将转会。”


美国

你是想让时代杂志控制你的感情生活吧/我被时代杂志控制着/我每周都在读它每次我悄悄走过街角的糖果铺/时代杂志的封面总在瞪着我我在伯克菜公共图书馆的地下室读它/它总向我说责任。买卖人是严肃的电影商是严肃的,人人,除了我,是严肃的。
——艾伦·金斯堡《美国》

《时代》杂志说:贝克汉姆的到来可能意味着美国足球市场将得到一次大的飞跃,但也加深了大家的一贯印象:美国依然是足球主流世界之外的一块肥沃的待开发地。
为了插播他的转会消息,国务卿赖斯在参议院作证的直播被电视台硬生生掐掉。他的发布会直播从马德里连线到洛杉矶,全世界所有的英语新闻节目对此都作了报道。
美国人的反应热烈而疯狂。调子定的最高的是《体育画报》的专栏作家格兰特·瓦尔,他要人“记住2007年1月11日,这一天美国足球终于走上了世界舞台”。在称赞了贝克汉姆的脚依然有效率、依然是世界上最好的罚定位球高手之后,他笔锋一转,更多地关注于贝克汉姆作为市场工具的能量而不是这个31岁运动员的竞技水平。
“老实说,这里的商业机会是巨大的,”瓦尔说,“可以想象印有贝克汉姆名字的银河队球衣将会布满全世界每个角落。”
所有的话题都类似这样:与足球相比,其中的商业价值似乎更值得关注。贝克汉姆真得值2.5亿吗?他能带来多少球票收入?网站收入呢?
ESPN没有讨论他应该打中场还是坚守右路,但断言:“贝克汉姆一家将会在洛杉矶过得很舒服。他去年就在银河队的体育中心开了一家足球学院,而他夫人已经被拍到在这里看房子。……贝克汉姆和他的妻子是杂志封面和花边小报的常客。潮流的衣着、多变的发型,他就是现代名人型运动员的典范。”
纽约的市场专家理查·勒梅尔说:“他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辛普森一家》中去客串一个角色。”
唱衰的也有。好莱坞人最爱看的《Variety》认为,在洛杉矶这个已经明星过剩的城市里,这对英国白金夫妻的到来“还得看美国的名流产业买不买帐”。
八卦类的《美国周刊》说:“在他们和美国的观众之间还是有隔阂感的,虽然他的确是不可思议地帅,但要在美国证明自己的超级星相还有待努力。”
体育记者们则把贝克汉姆同之前曾经赴美的足球巨星如贝利、贝肯鲍尔和克鲁伊夫等作了比较。上世纪70年代晚期他们的加盟曾令美国足球市场一度很火爆。但是没有人预测贝克汉姆能带来多大改变——虽然美国玩足球的人已经数以百万,但是却始终观者寥寥。
曾做过球员的记者乔·当纳利在《好莱坞日报》上分析:“贝克汉姆不大可能做到贝利们没有做到的事——让足球上电视。为什么?首先,贝利是足球史上最伟大的球员,即使在他30多岁时也是,而贝克汉姆呢,虽然也能引起注意力,但更多是因为他的发型和时髦,更不用提他总是扛不住压力了。”
“当然贝克汉姆是很帅,但体育节目的观众主流从来不是小姑娘,除非你敢裸奔。至于美国男性观众,贝克汉姆又不够爷们,跟这里对体育英雄的印象不同。虽然他号称都会美型男,但在美国,想做雌雄通吃的偶像几乎不可能。”
“足球也不会因此在这里的电视上流行开来。它对观众的要求太多了:对比赛技战术的理解以及对长时间没有进球的忍耐——而且往往你刚去上厕所,有人就进球了,等你再回来时,比赛已经等同于结束了。”

世界

这就是世界结束的方式
并非一声巨响,而是一阵呜咽。
——T.S.艾略特《空心人》

其实,无论贝克汉姆将来在美国大联盟取得怎样的成就——空前巨大,或不值一提——赴美这件事都标志着他在足球上流社会的生涯已经结束。将近60年前,侦探小说大师雷蒙德·钱德勒曾对自己为什么受好莱坞青睐做过如是解释:“如果我写得再差一点,我不会被邀请;如果我写得再好一点,我不会接受邀请。”贝克汉姆赴美可以看成是这句话的足球版。
从某种角度而言,贝克汉姆的水准还足以留在欧洲顶级俱乐部,米兰城的两个豪门就都对他有兴趣。但是,就像钱德勒一样,他也去了天使城,就像钱德勒的小说名字一样——《永别了,吾爱》。
将来贝克汉姆准备推出他的自传升级版时,这个故事也许会被完整写下来,其中一些细节你会发现跟他职业生涯中的分水岭事件——离开曼联加盟皇马——惊人相似。2003年那次转会时,曼联跟现在的皇马一样,虽然在台面上摆出了一份新合同,但其实根本不关心他的未来。两次转会中,俱乐部一方都通过没同他协商过的公开声明来制造麻烦(2003年曼联甚至没通知他就宣布已经接受巴塞罗那的收购邀请,逼得贝克汉姆声明自己只愿意去皇马),所以他只能和家人以及顾问们一起决定最好的方向。
上一次转会时,甚至巴塞罗那这样的豪门也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因为“我只有一家俱乐部想加盟”。而这一次,衡量的基准是“更长久”。美国的足球会轻松的多,这可以保证如果需要他可以踢得长久的多,钱当然重要,已经有一家贝克汉姆足球学院在洛杉矶这一事实令商业前景更加看好。
至于负面的影响,其实是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常识:一个32岁中年男人的竞技水准已经很难回复过去的高度了。
那么,历史将会如何评价贝克汉姆的职业成就呢?——B+,非常好,但还不够伟大。20岁那年,他作为一个有潜力的年轻球员进入了曼联主力阵容,1996-97赛季第一天,在对温布尔登队的比赛中他就踢出了一粒横跨半个球场的超级进球。三个月之后,在随英格兰国家队出征时,他在异国旅馆里的电视上看到了辣妹,他一开始就确信自己想要的是其中那位穿黑衣服的。他在足球之外对名利场的追求令弗格森和其他人不舒服,就像他在1998年世界杯上使小性子结果被红牌罚下一样令人不舒服。
那也是他的五次失望的国家队重大赛事征程(三次世界杯、两次欧洲杯)的第一次,也是最无关紧要的一次,因为之后他更红了。高潮在1999到2001年时到来,这期间是他主罚的两次角球帮助曼联反败为胜夺得了冠军杯,也是他在老特拉福德对希腊队的那记任意球破门帮助英格兰队进军欧洲杯。1999年和2001年,他两度被选为世界足球先生亚军,这些都足以说明他的实力。
但自从他加盟皇马,成为“银河舰队”一员之后,他的职业纪录就跟他的弧线球在滑过最高点之后一样:下坠、加速、旋转、自由落体……

银河

但这也不是一条绝对的下行曲线,有时也会反弹:

第一幕:转会消息宣布后的第二天(1月13日),卡佩罗发誓在本赛季剩下的时光中将绝不再用他。2月12日,正好一个月后,卡佩罗食言了;
第二幕:在这场他复出的第一场比赛中,他用定位球攻进了皇马的致胜球,距离卡佩罗说他在皇马的四年里“只有两三个定位球有价值”刚好两星期;
第三幕:他重新回到皇马的主力阵容,10天之后(2月21日),在皇马主场3比2胜拜仁慕尼黑的冠军杯比赛中,其中两粒进球都是他助攻的。这让人想起1999年曼联对拜仁慕尼黑的冠军杯决赛,正是他的两次助攻帮助曼联成就了“三冠王”。
第四幕:那天晚上,伯纳乌球场8万名球迷齐声高喊他的名字。到第二天下午3点,球场专卖店里的23号球衣只剩下三件了……

这个剧本还没写完。就像好莱坞的商业片一样,也许是很类型化,也许结局很庸俗,但是那些职业的编剧却总能在过程中却为你制造一些意外。贝克汉姆也是如此,他的职业精神在西班牙得到了广泛的赞扬。换个思路想想,他不就是那种努力工作、玩命享受的职业雅皮吗?国家队队长、3次世界杯以及在曼联和皇马的15年,他已经没有什么要证明,也并不欠足球什么了。何况当“银河舰队”分崩离析的时候,“贝克汉姆”这个品牌却还能在大西洋彼岸保存下来并发扬光大。谁不喜欢一个欢喜的结局呢,特别是当自己主演的时候?
有些人喜欢他,有些人喜欢“踩”他。所以围绕着他转会之后的所有议论,其实就像下面这条“英国人在美国”的真实新闻一样,可以用两种方式来叙述:
(一)
地球被毁灭了,因为挡了一条超空间快速通道的道。唯一留下来的地球人和他的外星人朋友开始了一场穿越银河的冒险,能够帮助他们的只有包含了无限智慧的《银河系漫游指南》。在这本书的封面上,用大而友善的字体写着:“不要恐慌”。
以上就是英国著名科幻小说家道格拉斯·亚当斯的名著《银河系漫游指南》里所讲的故事。为了将自己的作品搬上银幕,亚当斯1999年举家从伦敦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并积极参与电影剧本的改编。然而,2001年,他在健身时心脏病猝发而死,根据其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迟至2005年才拍摄完毕得以上映。
(二)
为了将自己的作品《银河系漫游指南》搬上银幕,英国著名科幻小说家道格拉斯·亚当斯1999年举家从伦敦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并积极参与电影剧本的改编。然而,2001年,他在健身时心脏病猝发而死,根据其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2005年正式公映,首映当周成为北美票房冠军。《银河系漫游指南》说的是地球被毁灭了,唯一留下来的地球人和他的外星人朋友开始了一场穿越银河的冒险,能够帮助他们的只有包含了无限智慧的《银河系漫游指南》。在这本书的封面上,用大而友善的字体写着:“不要恐慌”。

2007年3月4日星期日

风好大

第75分钟时开始看利物浦对曼联,0比0,一点没耽误——看到了斯科尔斯被罚下,然后以10打11的曼联在两个评论员的唱衰中破门。贝尼特斯和他的教练组坐得死死的,一脸难看。

北京国安在客场赢了上海申花,打破了13年没能客场取胜的纪录。等他们回来,我是不是也该时不时去丰台体育中心捧捧场?

丰体也是棒球联赛北京队的主场,去年也想过去看现场。棒球现在被赶出奥运会了,不知道纽约扬基和中国棒协的合作会不会带来些人气。

可是丰体太远了,自己没车就真不想去。我不怕坐在现场吹风,但不喜欢走在路上被风刮得倒着走的感觉。